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梁玥 趙中運)“太感謝法官了,讓我們這么久以來的矛盾終于圓滿化解了!”近日,安化縣人民法院梅城人民法庭審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,促使雙方當事人成功達成和解。該案的圓滿解決,不僅維護了鄰里之間的和睦關系,更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了法律背后的溫情。
原告汪某在梅城鎮經營一家養生店,被告劉某在原告對面經營一家餐飲店,該餐飲店門面的中央空調的主機裝在原告門面的正對面,相距約4-5米,空調開機后的冷、熱風徑直吹向原告的門店,導致原告的門面無法正常開門,且該空調主機的噪聲嚴重超標,雙方就此問題爭議不斷,多次私下協商未果,遂訴至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承辦法官在庭前多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,深入探究這起糾紛背后的前因后果。庭審過程中,考慮到原、被告之間長期積累的矛盾,承辦法官在傾聽雙方陳述后,從情、理、法多維角度出發,展開了耐心細致的勸解工作。一方面當庭釋法說理,向雙方清晰闡釋鄰里之間在法律層面有為對方提供必要便利的義務,并告知侵權要承擔的法律后果;另一方面從鄰里關系的重要性出發,勸導雙方當事人作為鄰里在日常相處過程中要相互理解、相互尊重,遇到問題時要學會相互體諒、換位思考,要有“退一步海闊天空”的胸懷,切不可因一時意氣損害鄰里情誼,勿因“小”分歧釀成“大”矛盾,共同營造睦鄰友好的社會氛圍。經過一番耐心勸解,雙方原本的對立情緒得到了有效緩和,均同意各退一步。最終,雙方當事人就調解方案達成了一致意見:被告同意將空調移除至門店外面門口,原告承擔一半的移除費用。至此實現案結事了人和,既解“法結”又解“心結”。
此次鄰里糾紛的妥善化解,是安化法院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的生動實踐。通過柔性調解與司法保障相結合,既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,又修復了鄰里關系,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。下一步,安化法院將堅守司法為民的初心使命,以行動詮釋“小案事不小,小案不小辦”的理念,用心用情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、實質化解,做到案結事了、政通人和,讓司法的力度與溫度惠及更多群眾,為維護社會公平與穩定貢獻更大司法力量。
責編:楊紹銀
一審:楊紹銀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